一、修訂《救助》細則,讓更多職工受益:
為進一步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促進企業和諧發展,公司於近日對試行了一年的《企業職工基本醫療救助基金》實施細則進行第一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兩點:一是新增了對患重大疾病實行基金救助的條款。條款規定,患重大疾病“經報銷後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數額仍然較大,並影響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職工均可獲得基金救助。”盡可能避免職工因病致困的情況產生。二是取消了2000元的底線。凡公司在冊職工在市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或住院治療,其醫保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扣除門診或住院的個人起付標準以外的部分均可列入基本醫療救助。不設下限,也是為讓更多的職工受益。
二、發放特殊津貼,保障退養職工生活水準:
隨著社會改革和經濟結構的不斷調整,今年以來社會消費品價格指數上升較快,給日常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為減緩退養職工因生活費用增高所帶來的壓力,經公司研究,決定給每位退養職工發放特殊津貼費500元,以保障退養職工的生活水準。特殊津貼費已於本月二十日前全部到位。